電子類
商丘市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工程師資格條件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資格標準
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、技術知識和本專業的技術標準、規范、規程,了解本專業最新技術狀況和發展趨勢,能將新技術成果應用于工作實踐;能解決本專業較復雜的技術問題,在技術創新或引進、消化、吸收新技術中,業績較顯著;發表、出版有一定專業水平的論文、著作:有指導初級工程技術人員工作的能力;能運用外語、計算機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;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。
第二條 適用范圍
本資格條件適用于全市從事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的應用科學研究、設計、產品開發、生產工藝、新技術新工藝推廣應用、標準化與科技信息、生產技術管理、產品質量管理與質量保證、設備管理及安裝維修等工作的技術人員。 凡當年達到退休年齡的專業技術人員(除經批準延緩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外),不再申報、評審中級資格。
第二章 申報條件
第三條 學歷、資歷要求
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 符合下列條件者,可申報工程師資格:
(一)大學本科畢業(學位)或大學??飘厴I,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,并從事助理工程師工作4年以上。
(二)獲得相關專業的以下學歷者,經考核稱職(合格),可初定工程師資格:
1、博士研究生畢業(學位);